教育附加税计算方法 教育附加税的计税依据

教育附加费的计算公式

教育附加费的计算方法:

一、计费依据: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费依据。

二、计算公式: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税额)×3%,

根据财税〔2005〕25号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就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005年1月1日前,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所以公式中的增值税部分还应加上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产生的免抵税额;如果当期有免抵税额,一般在生产企业免抵退汇总表中会有体现。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的教育费附加计算公式应为:应纳教育费附加=(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消费税+营业税税额)*3%。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怎么算

城建税即城市建设维护税。顾名思义,这一部分的税费缴纳是为了用于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是我们每一个公民都应尽的义务。教育附加税和城市建设维护税都是增值税的一种。今天,就跟随华律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城建税和教育附加税该如何计算。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计税基础均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计算公式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适用税率。

城建税适用税率为: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者是建制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为2%。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免规定:

1.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附加税计算方法 教育附加税的计税依据

2.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3.对“二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二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怎么算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税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款作为凭据,他们都与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进行缴纳。

城建税税率,市区是7%,县城和乡镇是5%,然而其他地区是1%。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税的税率分别是3%和2%。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和县城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产品税所以根据有关的法律条文规定,每个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各种税的税额作为计算依据,所以要保证三 个税 额同时缴纳。城建税是根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依据,目的是为了维护城市的建设,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用来缴纳实际的产品税,增值税以及营业税。

计算公式:

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公式:

(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应纳税额。

2、教育费附加计算公式: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应纳教育费附加。

3、地方教育附加税的计算公式: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2%=应纳地方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方式: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期限、地点是按照规定,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应该与城建税一起缴纳,然而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也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相同。

(二)预缴税款

对于按规定每月的1、3、5、10、15日为一期,进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的同时,也应该缴纳相应的城建税。

(三)纳税申报

企业应该在月末的时候进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的同时申报,也应该对城建税的纳税进行申报。

(四)税款缴纳

一个月为一期的缴税期限,应当在缴纳当月全部“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税额时,按照纳税申报表确定的应纳税额缴纳城建税。

税收是维护我国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之一,我们大家要根据国家规定按时交税纳税。

教育费附加怎么算

教育附加费的计算公式: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税额)×3%;

教育附加费的计费依据: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费依据。

教育附加税计算方法 教育附加税的计税依据

征收率: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教育费附加征收率:

根据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的精神,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三税”税额的3%。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法律依据】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二条: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国发〔1984〕174号文)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依照本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

第三条: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教育附加税计算方法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税额乘以3%。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教育费附加的纳费义务人 。凡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亦为代征教育费附加的义务人。 农业、乡镇企业,由乡镇人民政府征收农村教育事业附加,不再征收教育费附加。国务院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明确了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适用于现行有效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规定,凡是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纳税人均需按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第八条

教育附加税计算方法 教育附加税的计税依据

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按专项资金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和发放奖金。

铁道系统、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各专业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随同营业税上缴的教育费附加,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按年度提出分配方案,商财政部同意后,用于基础教育的薄弱环节。

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主要留归当地安排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各地征收教育费附加的实际情况,适当提取一部分数额,用于地区之间的调剂、平衡。

教育附加税计算方法

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征收率由各省地方税务机关自行制定。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公式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中规定:教育费附加以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缴纳人,以缴纳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按1%的征收率,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但对从事生产卷烟和经营烟叶的单位,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对农村、乡镇企业由乡人民政府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的,不另征收教育费附加;对个体商贩及个人在集市上出售商品,是否按实际缴纳的临时经营营业税或产品税税额征收教育费附加,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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